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75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22〕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知识面广,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本专业研究领域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具备担任本学科(本专业)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3.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胜任评审工作且本人自愿,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按要求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年龄相应放宽。鼓励支持已退休的专家入库,年龄放宽至63周岁(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4.高级评委库委员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教授或正高级实验师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任现职满3年(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推荐要求
1.优先推荐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领军人才、优秀专家进入评委库,本科院校的校级领导不超过3人。
2.在教学岗位有突出贡献,教学成果丰富的非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推荐入库,学校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人。
3.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入选评委库。
三、推荐程序
1.入库委员须由2名本学科领域专家实名推荐或基层单位(院、部等)业务部门推荐。
2.学校人事(职改)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经学校考核汇总推荐委员人选报省教育厅职改办。
3.省教育厅职改办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遴选和审核后,确定推荐入库人选。评委库评委委员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调整,入库人选名单不对外公布。入选评委库后,无不可抗拒原因,必须履行评委专家相关义务。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对象逐人填写《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各院部汇总填报《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Excel表见附件2)?;嵝胱既诽钚疵课煌萍鋈搜∮行只怕耄?/font>并按“填表说明”要求完整规范填写各字段。
3.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请各院部务必于2022年6月20日15点前报送人事处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2766126,电子邮箱:329967023@qq.com。
附件:1.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
2.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
人事处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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