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培养我校创新创业能力强的中青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单位《关于印发<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23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27号)要求,现开展我校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请各单位按227号文件规定的选拔范围和选拔条件向人事处师资科推荐,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于2018年10月9日前交办公楼404室,联系人:郭美吾,邮箱:664702418@qq.com
附件1:《关于印发<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23号)
附件2:《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27号)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18年9月26日
附件1:《关于印发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23号).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2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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